• 2010-01-30

    Ok,well…… - [我有心事]

            No suprise.That's should to be,suppose to be,have to be,and abel to be.That's be alright.Why bother?All things solid melts into air, all the holy things have been desecrated.

            Please relex my dear and let it go.

            Whatever,all well and good.That'fine.

  •         在我记忆中,这本书的题目应当是《抬高木匠,房梁们》,这本书不断地离开又回来,最终放在枕头边——和它的同胞兄弟一起——的时候,写这书的人死了。对不起,我从来没有过兴趣弄懂《麦田里的守望者》,那不过是个成功的标题而已。比起怪老头手里捏着的众多手稿来说,标题党算什么?

            老头,你一定进不了天堂,那对你来说是件好事,天堂住的都是傻逼,一脸假笑又爱交际,他们绝对不会提供给你隐居的房屋。下地狱吧,地狱是个好地方,你可以保存你的一切知觉,你必须允许地狱里的孩子冲你竖中指或往你的大门扔鸡蛋,因为这是地狱群众保有知觉的证明。

            你知道,就是这样,人活得稍微久点,就会不断得知这个人死了,那个人也死了,无论那些人是不是和我有关系。恕我没有任何感叹,至于流泪,你开玩笑的吧?既然我们都得死,我真的无法理解死亡究竟有什么值得感叹。一切都会死,除非去与死亡讲原则。我为你默哀,为每个人默哀。

            我买了四次《九故事》,却只完整地读过一次;从没自己买一本《弗兰妮与祖伊》,我看了有七次,很显然我更喜欢后者,那是每次有原因地憎恶世界和所有人时使我稍微好过点的安慰剂。可是,有什么用呢?我是说一切,全部,所有。

            因为一些我无法详细表述的事情,我不是温水里煮死的青蛙。因为一些我不能详细表述的事情,你与我有关。

            愿上帝保佑你那个古怪阴湿的灵魂,你这个长满疔的老吸血鬼。

  • 2010-01-25

    千亿个夜晚 - [行人路事]

            怒读书,一天看完华老师的《荆棘之城》。“我将一根手指放在舌头上,那味道很强烈,像姜,像血——也像钱。”这是天才写得出来的句子,使无论我叹息或抓狂一万遍“为什么我没有想到?”都自觉蠢笨如牛。也像钱,没错,像方头铁钉,像刀锋,像牙龈出血,他妈的确实没理由不像钱。

            这是首我仅仅听过四次的歌,豆瓣电台随机播放,每次都能听得眼泪汪汪。所以干脆下载了装进闷屁3,总会有听得再无感觉的时候。平常都无意识地唱,妹妹,你的咪咪很大……我从来也没有试图洗白自己是流氓的事实。

            这是段八卦迭起的日子,男人女人都一样,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八卦。因此重新认识了很多以为熟悉的人,他们逐渐饱满,像一些表皮无趣的石榴,里面藏着密集的多汁的颗粒。我们在任何场合都眼神诡异,窃窃私语,比金融掮客更勤于交换消息。曾有一些时刻我认真思考了是否要严密封锁消息,但下一刻,急于散布的心情便会冲破暂时的假模假势。

            这段日子我写了比以往更多的垃圾,如果再多看它们一眼,我能死。

            新杯子的握把自己断了,那块完整的肥皂是我洗衣服用的不要拿来洗手谢谢。长安长大了一圈,凌岩猫砂断货,记得那件花花赠我的老衬衣么,服役五年,终于被我的手腕和后颈磨破。以极便宜的价钱买了两盏灯,因为买不起床被人嘲笑,每天记账时都绞尽脑汁,做梦全是关于钱。我扭着父亲上街时总想跟迎面而来的什么人介绍说,这是我老板。我再也不想吃甜甜圈了。

            年度愿望一直是,并且永远是原地消失。

            我发现时间了,我是说,它贯胸而过,以子弹或者长枪那样的方式,或者更像长枪一点,有点冷兵器的不由分说,似乎还有铁锈味——啊我喜欢这个味道。

            几乎每天晚归,想跟看门大爷商量能否月付。一到下班就不知所措,一到上班时间又不想起床,每当与人一起深夜路过水碾河长叹不想回去时,都得到一些极不正经的回答。唉,你们怎么才能明白,花季少女的心也会老去。铁门在雾气里锈蚀,要入此门者总是尿急得挠墙,总是莫名地无限心酸,但求一死。真的进了门,上了楼,磨蹭一阵又午夜梦不回,还是但求一死。

            我在变态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直至也许会有的终不能承受的一天,无所谓,不过是破碎之躯碎得更细更难捡拾而已,巴不得扬尘至荒芜。巴不得有事可做,巴不得疲于奔命,我不喜欢节假日,但是可以接受上班时间打麻将。我很虚伪,很爱演,越难受的时候越能HIGH起来,这曾经是在我看来是很了不得的一项技艺。很高兴能习惯和人呆在一起,能大声武气地胡说八道,能表演欲旺盛,能把笑点调得那么低,随便一句话都能笑到断气。

            每次喝大了,都完全不认识路,哪怕车开过最熟悉的街道,也觉得是在别处。但我的人生原则除了坚决不吃菠菜之外还包括:绝不喝醉。大多数情况下,喝酒让人高兴,我们亲热地拍打着彼此的肩膀,像考拉粘着桉树一样互相腻歪,比患了肩周炎的肌肉更难拉扯开,讲冷笑话,即兴发挥重口味的双关语,像群天生的脱口秀主持人。毫不吝惜颜面地自掘丑事,以最宽容的目光注视那个马上就要做傻事的人,但你知道情绪崩溃这件事来的时候既无法通知也无法阻止,所以花季少女哭作一团的情形也不是没有。

            只想知道姑娘长得美,不想知道姑娘在受罪。天地良心连我都不知道我是谁还有哪个能知道?对,我长了张现在还会被人问“今天不上课啊?”的脸,里面只有一颗冷酷严厉的大叔的心。愿为众生厚颜做弄臣,调戏每个人,刻薄每个人,属于阴暗和悲伤的,没有人会像我一样大方给它们开门。

            我,2010年二十八岁,什么也没有,什么都不是。

            你是不是也发现了?麻雀们居然还是在那棵树上开早会晚会,红油菜正在最肥嫩的好年华。我哪儿也不去,不去环游世界,就在这里。

            至少我拥有夜晚,每次我尿急焦躁地面对那扇铁门——它他妈的长得像个寓言,每次我数着楼梯脚步沉重上楼,都会想,我还拥有夜晚,很多,而且无用。

            真想喝酒啊。

  • 2009-12-27

    半半 - [不能眠事]

            前半晌想,后半晌想,想的都是同一件事。我的心情真的很不好啊。

  • 2009-12-17

    糟了糟了! - [不能眠事]

            起初,惦记着还有事儿,很小心地说,我睡一小会儿就起来。然后再也没起来,直到一个小时前。没有做梦。让我睡会儿,人家好容易睡会儿,我能睡会儿吗?

            在那之前,披头散发地坐起来从送快递的人手里接过一袋二十斤重的妙多乐。然后倒下,入睡,像未干水泥里的石子一样下沉,像连环杀手扔进湖里的尸体,自言自语,真的,就睡一小会儿。

            爷我忒忙。无论是正事还是乱七八糟的事,无论是我自己的事还是别人的事,大事小事,横生枝节的事,早在计划内的事,人的事,猫的事,不想做的事,想做又拖延的事,没能来得及的事。按下了葫芦浮起了瓢,做了这件就忘了还有其他事。去邮局就一定忘记地址,办手续肯定没带身份证,每天说无数句,啊FUCK。这非常好,因为手忙脚乱恨不得哪吒一样三头六臂,我没时间想那些说出来矫情不说憋屈的事,没时间自怜自怨自艾。即使有,也是一句话的功夫,还没等我深入地追悔和沮丧,刚才我想什么来着?啊FUCK。

            糟了糟了,志玲姐我和你一样,时间在追我。竟敢忘记这么多事,竟敢。

            一个拖延的人,才能真正的理解时间的短暂和可贵。我安慰自己,已经好很多了,要继续努力。已经好很多了,十三桑,你要继续努力。凄惶难以避免,迎头碰出血也要硬碰上。

            长安晚上想出去尿尿,门关上了,好像听见她委屈地大叫,没见我行动,就气愤地按住我的鞋一阵猛抓,我好像短暂地想过一句:哎呀我的鞋,我那擦得干干净净价值三百八十八元人民币三十六码过年才买的鞋……一晃而逝。

            我很怀疑,我没想好,但去你娘的,先就这样。

  • 2009-12-14

    感谢我抽烟 - [不能眠事]

            其实,我就是有点儿心烦。不至于抓狂得逮谁灭谁,烦得恰到好处,反正跟咽炎差不多,没有什么明显的症状,但如鲠在喉。所以从起床开始,一直抽烟,一路抽到办公室来,再过一会儿,我要面见父母大人,不能抽烟。其实这是个公开的秘密,我相信他们绝不会天真得认为一个九年前就被逮住抽烟的人,会戒烟。

            于是我猛抽,要是待会儿被闻出来,我打算全部赖到办公室同事身上。

            有时候一天两包烟,有时候一天一包烟,看心情,看我醒着的时间有多长。总的来说,我对我杰出的自制力和适时的随性感到满意,很弹性。总的来说,我抽得越来越少了,但,烦心的时段不计算在内。

            挚爱的阿诗玛,已经从这个世界消失,我们有钱人都抽大前门。一个品牌忠诚度很高的人,算起来也抽过许多种烟了,它们总是不断地改变包装,改变焦油的含量,改变气味。有时我无法决定买什么样的烟,它们看起来都很可口,都让人厌烦。

            我没有成为“骆驼”广告里那样的人,沉默寡言,操着怪异的口音,破靴子里塞着双臭脚,沧桑得快要厌世,杀个把人不在话下。我是常怀感伤热泪盈眶的地痞流氓浑婆娘加白眼狼,不是娇子,尔有何骄?尔藉何娇?一点都不HIGH。

            常常恍惚,几乎在双亲面前当众摸烟,在想象中,我已经做了无数次掏烟,点火,深深呼吸,双眼发黑的动作。打火机就在我兜里,烟在包里。一起吃完晚饭,再次下意识地开始摸烟。等他们乘车扬长而去,我先是感到莫名其妙的惆怅,再迅速点烟。再也没有任何涂料的颜色,比得上经年的烟熏出来的匀称脏破的黄。

            从前,有一个电视里出现过的长寿老婆婆,人们问她长寿的秘诀,她天真地答:抽烟,抽很多烟。为什么呢?腊肉熏得越久,保存得也越久。

            晚上七点到八点吧这段时间,是一天中我最痛恨的时光。

  •         起初我发愿,要给长安提高生活水平,给她吃传说中的“美士”天然粮,据说是无添加剂,无诱食剂,但凡坏的成份一概没有,只是味道上不追求香喷喷,挑嘴的猫是很难接受的。可长安是个很淡定的小妞,给她什么,都是埋头痛吃,吃得高兴了,还会很天真地企图填埋猫粮。其实最多是在地板上抓起几粒灰尘罢了,并不能像它野外的祖先那样,拿泥土隐藏吃剩的食物。我们只能说,本能和天性的遗传是这样强大,不好再去嘲笑它的不知变通。

              它很小的时候,就在原先的主人家里偷吃妈妈的成猫粮,对一个牙口不好的小猫来说,真不知道它图什么。也许这等同于小女孩偷穿母亲高跟鞋的人类行为?可是,长安从来没有对自己是只幼小脆弱的猫困扰过,它根本感觉不到自己的体型,这一点,从她变成一只大猫后仍没有自知之明地和我挤在同一个枕头上可得以证明。很小的时候,它爱把自己挤得很扁地塞进沙发底下。和成猫差不多大小的时候,它还能故技重施,这充分证明了意志万能:只要我想,哪怕我是头猪,也能挤进沙发底。

              在吃过一大袋美产妙多乐之后,长安和哥哥一起干掉了十八斤的澳洲贵族,两位都出落得毛色发亮,分别在肚子上囤积了一堆肉。我不知道后来它吃的是什么。按照人类的年龄,长安正是妙龄十八的YOUNG LADY,大家年岁共时间齐长,不久之后,按照猫和人的年龄换算,她会年长于我,我将有个中年的女儿,或者某天我反要叫她奶奶。猫的一生如此迅疾,天生快如闪电,难道是为追赶时间?

              回想起长安幼时,种种呆状和傻事,每次都有你我已共度了大半生的感觉,不信才仅仅一年。可是,有猫粮为证,它的有生之年,才吃了这么一点东西,一只手的指头都能数完。急切和缓慢,每种感觉都是真的。我和长安小妞相比,纵然二十八岁对猫来说是几乎不可能的高寿,痴长了几岁,实则多吃了几口饭而已。

              人与猫的智慧不能互相交流,每每都觉得是件憾事。我能做到的,是察言观色,对它的胃口敏感,研究大小便情况,厚颜讨好,做些白痴的事情吸引它的注意,满足它古怪的爱好,不吝效劳。它这么呆,从来不懂彩衣娱亲,更不屑耍些把戏讨人喜欢,只要能看到它端坐枕头,蹲得像个孵蛋的母鸡,就已经很安慰。如若能偶开金口,甚至轻轻相蹭示好,更要叫多愁善感的主人受宠若惊了。

              和很多殷实又肯下功夫的爱猫者相比,我对长安也只是一般,没有猫爬架——嫌丑,没有自制爱心猫窝——手工拙劣,没有豪华双层厕所——太贵,连玩具,都只是小球两三个,它倒是不嫌,开心地叼在嘴里到处跑,像狗一样咬得满是口水味。自称主人,其实等于被架空了权利的国王,倒要嬉皮笑脸地讨它高兴,更不自认为做得了它的主。它要是做了什么违我心意的事情,倒也不会让做主人的自尊心受挫,大叹一声,鞍前马后为其收拾残局去。

              如果没有我,长安的母亲仍会生下它,它还是会长大,也许早夭,也许遭遇不幸,那总归是个自由的生灵。都一样,生杀予夺的权力并不属于别人,也不完全属于自己。既然命运交叉,但愿我与长安,俱得长安。

              离开长安的日子里,做了无数个关于它的白日梦,净是些我要给你吃什么给你玩儿什么让你睡哪里的痴念头。今天与长安重聚,它已经不记得我了。好容易从床底薅它出来,它委屈地大叫,还和小时候一样,是那种拖长又带着颤音的叫声。它迅速地躲进被子,我只能扒出一条小缝看着它。记得它小时候爱玩的游戏,追逐我划拉床单的手,于是故技重施。长安先是无动于衷,然后爪子有点忍不住的样子,轻轻地捏紧又放开,最后拍了我的手一下。再挠它的脑袋,它开始呼噜。

            它一直是个适应能力很好的小猫,但愿现在也如此。快点重新认得我,我去给你买粮。

           

  •         必须承认,我是个没事就图找抽的人。两天内再次只睡了两个小时,还是穿着衣服睡的,并且几乎没有实质性的睡眠。因为拖延不得不赶工,然后在恍惚的状态下早起,并奔波整天。羊毛袜子湿透了,脚趾泡得发白。半醒的时间里究竟做了些什么,我不记得,只是从这头走向那头,在沉默的出租车司机身旁,这个人身旁,那个人身旁。于我,这是好事,因为没事找事的敏于行能掩饰一切罪孽。胜于全部闷死在被子里的声音,所有难眠的原因。

            父母来了,妈妈又老了。纵有天大的委屈和急于交代的坦诚,全部混合成面无表情。又随时自觉汪着眼泪,还是无话可说。我为所有人觉得委屈。

            下午,在旁人讨论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蹲在地上都快睡着,此时却精神抖擞,可是全身都酸痛,来不及了,也熬不起了。某天我沉默地坐在床上发呆时,萧大爷问,你又在自虐啊?其实,我做任何一件事都像自虐。比如我现在还绷着没有穿秋裤。

            前些日子,加班最热烈的日子,和两个女人吃饭聊天,不记得说到什么话题,顺口说真想买电热毯,两人惊呼。标准是标准,期望是期望。我当然是希望进门就开电热毯做床上生物的,可是,那确实不是让我得到快感的充分必要条件。如果拿姑娘们的标准来测定我的生活,那值得惊呼的地方也太多了点。是的,我不在意,即使不算热爱,即使时常恍惚,我对我的生活抱有一定程度的好感,仿佛它是同谋者。

            不允许自己随便歪倒在床上,一定要坐在桌前。我可以打车回去,但我尽量走路。可以像从前一样对洗澡这类事情轻慢,但我尽量忍冻按时做这件事。可以换双舒服的鞋,却哪怕磨出血泡也要把新鞋穿顺。听起来有点儿不正常,但我绝无自虐之意。好逸恶劳贪图安乐是我的本性,我纵容过,从没得到满足,那一定是有问题。所谓的舒适区又能有多舒适?我不觉得接受这些就是自虐,不过是理所当然的过程,丝毫没有悲愤的价值。反而,我想和不那么安逸的事和平共处。

            有点小刺痛也不错,可以痛快骂娘。放轻松,没有电热毯还不是能活,有多难?从前的自我纵容不需我作态赎罪,老友曾劝:装也要装得像个正常人。也许我确实是体验派演员,时间越久,演技越好,体会角色便越深刻,亦可随时抽身。至于本性,麦家说了,与其隐藏不如扩放。我扮演自己越来越有心得。痛感与快感互为前提,从凡事都认为没必要做,到凡事都认为没有必要不去做。

            我无法每件事都自制,而不向无处不在的大小软弱屈服——软弱是万恶之源——没人看管我奖惩我,我是独自一人。可是天哪,无论刚强软弱,我都是知情者和承受直接后果的那个人。

            能够自在无碍,谁要矫情得非舒服不可?如果得到的更少,起码是安全的。要比谁更贪婪,我不会输给任何人。不是爷我高风亮节,而是挑剔,骄傲不允许我为空虚无聊乏味丑陋买单。为此付出的代价,它是惨重还是惹人耻笑,那是我的事,是另外一件事。

            我有很多事待做,而不是待解决,于是几乎不去想它们能换回什么样的结果。多到想干脆撕烂记事本的程度,就彻底放空。我也有无数值得仔细考虑的事要想,所以只能失眠健忘盗汗。搞快搞快,赶紧做,赶紧想明白,来不及了。

           模糊地记得一个并不认识的人打电话来解释他因为在看《暗恋桃花源》错过了我的短信。我想起这部剧里出现的这句话:放轻松。